2021年12月18日 星期六

【時光土場】首次不綁大選的公民投票─2021第17~20案公投落幕雜談

第17到20案公投終於順利落幕。這次的議題討論氣氛的確進步很多,包括法律白話文運動、公視有話好說等媒體也完整整理了議題前後脈絡,讓許多人意識到自己的這一票可以確實傳達自己的意見,以及對於決定國家未來方向的重量。即使意見不一定相同,但還是要謝謝所有勇於投票表達意見的公民。

雖然投票前本場沒有特別亮票,但還是來記錄一下心得。四案當中我私下最積極表態的大概就是第17案(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綜觀核四廠的歷史,從選址的威權與黑箱開始,到在地居民長達近四十年的抗爭,基本上就是台灣民主轉型的縮影,不正義的歷史是時候該做個了結。除了不正義的歷史,核四歷經反覆停建與續建,缺乏總工程管理專業進行整合,就好像大學報告組員各做各的,組合起來一團糟,在神奇的華國主計制度下就成了工程與行政上的最大爛帳,從投資觀點來看實在是效益最差的投資標的物。如果擁核方真心覺得核能是未來的希望,那該投資的應該是下一代的核電廠和至今幾乎沒有國家有方法的核廢料最終處置技術才對。

在效益分析之外,黃土條本人大概就是讓正反方票數如此懸殊的最大推手。地球科學領域學者一直以來所面對的就是充滿不確定性、無法在實驗室完全複製的環境,所以相關研究並無法給出1+1=2般的明確答案,風險一詞代表的就是這門領域的關鍵與侷限。但黃土條在公開場合口口聲聲說相信科學,但絲毫不尊重與正面回應地質學者的質疑、大氣學者的核災輻射模擬,甚至動不動就人身攻擊,從高中便一直接受地球科學訓練的我一時之間還以為地球科學也成了他口中的「文組」。再說,未來核廢的最終處置場址必須尋找穩定的地質環境儲存,你把地質學者全部得罪光了誰要幫你找場地?第17案從提案到正方代表如此荒唐,我實在不理解為何還有人覺得核四是唯一正解。(p.s.同意票居多縣市:台北、基隆、桃園、新竹、苗栗、南投、花蓮、台東、金門、連江,有人要接核四和核廢料嗎?)

話說回來其他三案,第18案(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之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看起來是食安與國際貿易的對決,但我認為政府把關的方式並不是只有「先禁再說」,而且禁止也不代表邊境就不用檢測查驗,完全禁止看似保障食安卻沒有多大貢獻,反而對國際觀感造成負面影響。

第19案(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對我來說和第18案類似,要解決正方所提出的問題與疑慮並不是只有「公投綁大選」一種方法(比方說現在正在研議的不在籍投票),甚至要不要綁大選本身在公民投票制度也算是相當枝微末節的問題。我同意公民投票制度有檢討空間,但這應該是立法委員的專業與工作,把這題丟給公民正反二選一相當不負責任。

第20案(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這大概是四案裡頭最有辯論價值的議題。桃園藻礁海岸被學界注意的二十多年來,陸陸續續有許多珍貴動物被發現,在荒野保護協會等團體的倡議下也終於喚起政府與民間的重視。但導致護礁團體與政府決裂的導火線,正是2018年賴清德一句「三接興建換深澳停建」,使得環評會議失去政策溝通與折衝的功能,才會走到公投這一步。

在黨外與環境運動連動的歷史脈絡下,相關民調顯示連署通過的當下這題也受到民進黨支持者相當大的支持,在民氣可用之下也終於逼出了工業港再外推方案。雖然護礁團體身為提案方有其立場考量,但在這段社會思辨的過程中,堅持藻礁零傷害,忽略國際禁售燃油車輛勢必轉為用電量成長推力的因素要求用電零成長,造成在論述上難以得分。另一方面,考量能源轉型失敗加劇氣候變遷的風險,屆時藻礁生態系也有瓦解的可能,許多昔日戰友紛紛轉向支持再外推方案,希望藻礁與能源轉型不是零和遊戲,但也尊重不同意見者的選擇。

雖然正方的研究資源終究比不過政府,所以在許多子議題上都只能以攻擊政府報告代替防守,造成進退失據,但我認為雙方的辯論過程仍立下了最良好的公民投票示範。藻礁公投的結果不是結束,投下不同意票的人也不會忘記2018年那場強行通過的環評會議。希望政府能夠再加大投入資源進行持續性的環境資源基礎調查,長遠來看才有利於環境決策;而在三接興建上如果政府無法兌現再外推,或又想重蹈2018年環評覆轍,我相信反彈的力道會更大的吧。

總結來說,公投不免受到利益團體投入資源遊說影響,但在沒有大選激情的狀況下仍有41%的選舉人願意出來表達自己的意見,無疑是台灣民主轉型路上的一大里程碑。願台灣的公民社會能夠越來越成熟,除了透過自己手上的一票表達自己的意見,也能理解這一票對國家社會決策的重量。

延伸資料:
中選會視覺化公投結果:https://referendums.2021.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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