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台鐵工會大規模抗議,以及勞動節不加班活動之後,台鐵公司化政策的母法《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依舊在工會原定醞釀端午節不加班(現已取消)的氛圍下三讀通過。
根據條例規定,未來的台鐵公司將是政府獨資經營的國營公司;董事會將設置安全委員會,訂定年度安全計畫。現有短期債務將由交通部設立基金清償;人員待遇可獲一定保障。鐵路基礎設施之建設、重置,及營業與維修車輛之購置,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大修所需費用,以及配合政府政策任務所造成之營運虧損,都由政府編列預算與補貼。
不過,在野的時代力量黨也指出目前的法規並未納入供清水隧道事故等罹難者家屬參與的監督機制,同時交通部所承諾的預算編列額度、補助上/下限也都處於未定之天。究竟台鐵公司這班列車會開向更加安全的鐵路?還是在經營層不講效益的要求下,繼續壓低人員待遇、惡化營運條件,追求不切實際的效率?未來的子法如何修訂,民間監督機制如何建立都將是影響這班車能否順利抵達終點的關鍵。
交通部新聞稿: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業務類別: 鐵路運輸
發布日期: 111-05-27
新聞提供單位: 路政司
立法院今(27)日三讀通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討論、紛爭近20年的臺鐵公司化課題踏出最重要一大步!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感謝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朝野立委對公司化的支持與指正,後續將由跨部會的「臺鐵公司推動會報」在年底審議完成16個子法並確定公司組織,預定在113年1月完成公司掛牌。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依據蔡英文總統與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指示「安全、安定、轉型」的政策下,在確保營運安全、員工權益保障,以及財務永續前題下,期透過臺鐵組織改革,賦予公司自主及經營彈性,重新定位組織體制及架構,加入安全意識的元素,也為長期所背負龐大債務,找尋合理解決方案,並且鬆綁法規、活化資產提升收益挹注財務,創造永續經營基礎,並確保改制過程中員工權益保障,為135年臺鐵重新打造有利的經營環境,也期待開創臺鐵安全、營運新文化。
本次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共計23條,其中設置安全委員會、資產及取得方式、既存短期債務之處理方式及原機關員工相關權益等重要內容,亦參採納入工會版相關意見。本條例重要內容有八項:
一、政府獨資國營公司,概括承受臺鐵局業務範圍(第一條、第三條、第九條)。
二、以營運安全為關鍵核心,在董事會下設立安全委員會,並訂定年度安全計畫確實執行(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
三、公司所需資產,由政府以無償提供使用、作價投資、贈與、補助、出租或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等方式提供(第九條)。
四、既存短期債務,由交通部設立基金清零(第十條)。
五、現職員工可以自由選擇保留公務員身份,或改為公司從業人員身分(第十三條、第十五條)。
六、現職員工不因公司成立而裁員,且其服務年資、薪資、退休、資遣、撫卹及勞動條件等均予維持,以確保員工權益(第十三條、第十五條)。
七、鐵路基礎設施之建設、重置,及營業與維修車輛之購置,以及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大修所需費用,由交通部編列預算支應(第十九條)。
八、因配合政府政策任務所造成之營運虧損,由政府負責補貼(第二十一條)。
交通部表示,未來在公司子法研訂及實質作業推動更需要工會及員工的參與。為利臺鐵公司順利於113年1月掛牌成立,對於後續公司籌設之行政作業,交通部預計成立跨部會「臺鐵公司推動會報」,審議公司子法草案及公司實質推動內容。預定111年底完成16個公司子法、組織架構核定,期間將借重港務公司、桃機公司、中華郵政等3家國營公司化經驗,並邀請工會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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